1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委托下,负责实施本地院前急救工作;
2、负责对下级急救医疗站的指导工作; 3、承担日常危、急、重伤病员的院前急救和转运工作; 4、承担重、特、大突发事件和灾害事故伤病员的院前急救; 5、承担大型集会、重大比赛和活动的现场急救保障任务; 6、负责培训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; 7、开展院前急救科研工作,引进、推广和普及急救新技术、新项目; 8、负责普及急救知识、急救常识和急救宣传教育工作。